獵場被奪 政府給個交代
· 2011-09-16
· 中國時報
· 【陳張培倫】
隨著《賽德克巴萊》上映,這部電影帶起許多話題,其中, 原住民族與殖民政權間的新仇舊恨, 恐怕是我們在觀影之餘必得深思且妥慎處理的議題。 對於原住民族而言, 電影情節中所描述被大日本帝國所掠奪的獵場與破壞的文化, 中華民國政府接收台灣時並沒有給各部落一個公道, 原住民族所賴以生存土地的被掠奪狀態幾乎完全沒有改變, 直至今日。這是造成當前原住民族生存困境的主因之一。
電影一開始就明指日本殖民台灣的重要目的:掠奪豐富的林產、 礦產。隨著日軍四處鎮壓反抗勢力,一八九五年殖民政府發布《 官有林野及樟腦製造業取締規則》:「 無官方證據及山林原野之地契,算為官地。」但清朝統治期間, 實際上未受清政府統治的高山地區原住民族,又如何拿得出證明。 於是,透過現代「文明」國家的法律手段,各部落的獵場、 土地就此變相被奪去。自然資源被國家及資本家劫掠, 不服者受其武力征討,只有歸順者,才能在其恩給之下, 卑躬屈膝獲得部分原屬於部落的土地或獵場的使用權利。
獵場被奪、傳統被禁(紋面),高高在上的國家懷柔地帶來了學校、 郵局、商店和工作機會等文明好處,但部落男人被迫彎腰搬木頭, 女人被迫跪著幫傭陪酒。獵場原來的主人淪為奴工, 看著自己土地上的物產被國家盜走,卻只能領微薄工資, 最後連莫那頭目也只能醉酒假裝聽不見看不見。可以這麼說, 族人的身體就算還待在那熟悉的獵場, 但靈魂卻已在自己的土地上流浪,哀莫大於心死,只好奮力一搏。
一九四五年日本戰敗,中華民國接收台灣, 然而在原住民族土地問題上卻幾乎完全承襲日本的理蕃政策, 未將日本殖民政府自原住民族手中奪走的獵場、土地物歸原部落, 而是逕自將之據為「國有」。這簡直就形同黑吃黑的行為。一九八○ 年代後的民主化進程出現了轉機, 憲改中承認原住民族的地位與權利,且二○○五年國會通過的《 原住民族基本法》對歷史做出了回應, 承認原住民族既有土地自然資源權利,並應進行相關「回復」事宜。 此外,亦規定於原住民族土地上的開發行為應取得原住民族同意、 分享利益並建立共管機制。
然因政府部會的本位主義,以及社會大眾缺乏歷史視野, 相關立法依然停滯不前,甚至出現刻意阻撓、忽略情事。 以數月前的《東部開發條例》為例, 明明許多可能開發地區涉及原住民族土地, 條例卻只願放入協助原住民個人就業、 改善衛生醫療等福利恩給式條文,卻不願依前述《原基法》規範, 明定相關開發行為應取得原住民族(當地部落)同意。 政府不尊重土地主人以及懷柔式地收買個別原住民的態度與做法, 又與日本殖民政府何異?
當然,或謂台灣地小人稠, 許多爭議中的原住民族土地早已住著許多非原住民, 國家也需要那些土地上的資源養活全體國民,如今要求歸還土地, 豈非讓許多非原住民國民無立足生存空間?不過, 這種擔憂其實過度誇大了原住民族的意圖, 原住民族其實是個願意分享的族群─只要你尊重且平等對待之。
不管是哪一族群的人,也不管以往歷史糾葛如何, 大家現在都住在這唯一的家園,這是現實。 如何在分配正義與歷史正義間取得平衡, 一方面避免危及社會現有成員的基本生存權益, 另一方面為原住民族過往傷痛歷史給出交代, 是整個國家與社會應該嚴肅面對的問題。《原基法》 早已給出了方向,電影又對社會進行了思想解放, 現在正是國家社會面對歷史、正視現實、展望未來的最佳契機。 自詡人權進步的台灣,以文明卑屈原住民族的歷史錯誤不可再犯!
(作者為布農族人,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行 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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