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4日 星期一

花東要說話:態度決定土地的未來


花東要說話:態度決定土地的未來


■Tunkan Tansikian
早在東發條例審議期間,該法案內容即爭議不斷,過度傾向開發商利益,卻輕忽在地公民意見整合與平衡的政治決策,注定了即使法案過關,仍將爭議不斷。目前所知的開發案,其所涉及爭議,不外乎是環境議題與原住民族集體同意權議題,其中,後者更是目前原住民族社會注目之焦點。
東發條例雖然列有原住民族條款,明文開發計畫應保障原住民就業機會、社福衛生醫療等個人福利資源權利,但法律條文卻明顯迴避原住民族基本法21條中,於原住民族土地進行資源開發或土地利用,應取得原住民族部落集體同意之規定。
此一政策方向,必然導向吳思鋒先生於《東海岸評論》所預示的:「……對原住民傳統領域視若無睹,將原住民生存的土地藉由徵收等現代化的法規、手段,收回然後開發……到頭來,就像原住民代表說的:『原鄉的發展,到最後都是財團在發展。』」
雖說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尚未完成原基法21條具體執行辦法之制定工作——這也常成為政府其它部門在部落集體同意權上消極以對的理由,但其實在目前地方制度法所規定地方自治權限中,並非完全沒有地方政府展現尊重部落集體同意權的空間。
譬如,縣市政府大可搶在中央完成原基法21條具體辦法制定工作之前,以地方自治權限訂定自治條例,宣布在原住民族土地上的開發行為,為尊重部落集體意願,在計畫進行之初應先取得部落會議同意,並請部落參與計畫內容設計以及後續共管工作,創造各方(部落、政府、開發商、社會大眾)多贏的局面。
但現實之發展似乎卻不容樂觀,相關官員一方面於全國性電視媒體上宣稱一定會尊守原基法相關規定,但卻仍對部落集體同意權一事遮遮掩掩,平白浪費了創造典範個案的契機。
最近甚至全國性平面媒體還報導傳出,地方政府開始對預定開發但持不同意見部落地區進行違建查報、管制入山情事,難免令部落成員懷疑,政府是否以行政手段試圖逼使不同意見者就範?甚至,連黑函抹黑手段都已出現。更不用說在某些地方性媒體中,異議者的聲音難得一見,即便有報導,其文字立場也難說公正客觀。
這種種跡象不免使人憂心,未來這一段期間,會不會有更多對原住民族社會持異議者的分裂、打擊動作?
由以上近來情勢分析發展可知,其實問題主要並非出在法律制度,而在於為政者的態度,君不見被法院判定違法之開發案,仍有可能在政府部門刻意維護下安然過關。
得來不易的台灣自由民主生活,必須在法治基礎上審慎維繫,但法治運作之健全與否,仍有賴全民尤其政治人物的態度、素質決定。花東地區原住民族各部落現在所面臨的變局,或許並非單純地方性議題,而是預示了我們這片福爾摩沙美麗之島的未來。
原載於台灣立報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4909